中国核学会组织《核安全法(草案)》讨论会
12月7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中国核学会组织召开了相关院士专家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讨论会,会议由中国核学会理事长李冠兴院士主持。
核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核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纽带,受全国人大环资委的委托,邀请在核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相关专家来参加会议,建言献策,体现了国家对核科学家和法律专家的重视。
院士和法律专家们对草案文本进行了认真讨论,对专业术语、概念范畴、与《原子能法》的关系等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专家们一致认为,草案作为核领域安全管理的顶层法律,对核安全监管有着重大意义。草案的出台,有利于实现核能的安全利用,增进社会公众对核安全的了解和信心,促进核能商业开发的可持续发展。草案已经具备了颁布条件,希望尽快批准颁布。
核学会在对讨论会的意见汇总后将上报全国人大环资委。
参加会议的院士和专家有:中国核学会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冠兴,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陈佳洱,中国核学会荣誉理事长、中国科学院院士王乃彦,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任张志刚、总工程师柴国旱、法规所所长张天祝,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刘森林,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教授李君利,中广核工程公司总法律顾问陈刚,中核集团法务处处长吴恒,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政研法律部陈志湘等。中国核学会副秘书长(主持工作)申立新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