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2018-2020年度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分会及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第四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学字[2018]159号)和《军民融合学会联合体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中国核学会拟开展项目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充分发挥学会“小同行”和高水平学术大师聚集的专业优势,强化对青年人才苗子的发现举荐作用,及早发现、重点扶持、加快培养年龄在30岁上下,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小人物”,为他们潜心从事科学研究提供经费、政策、工作等方面的更多支持,营造更宽松的环境,指导青年人才过好“科研黄金期”,打好职业基础,激发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成长为德才兼备、勇于创新的核科技领军人才重要后备力量,实现面向核领域和完整创新链的人才选育体系,形成具有核科技特色的人才成长模式和人才评价标准。
二、推荐条件
(一)所从事领域符合核科技发展重点项目和技术突破方向,以及与其他国防行业学科的交叉领域。重点支持在本领域自主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年龄32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重点支持由核领域有关科研院所及企业的院士、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以“传帮带”的方式亲自指导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四)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或团队能够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共同促进其成长。
(五)中国核学会会员(以学会会员库有效数据为准)。
三、支持内容
入选者将获得每年15万元专项资助,支持自主科研选题、设计,参与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在有影响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等。每年度考核评价合格者将连续获得三年资助。
四、提名方式
(一)由中国核学会有关专业分会理事长提名。每名理事长只能提名1名人选。
(二)符合条件的学会青年会员自荐,并获得3名本领域、本行业的学科带头人、首席专家、重大项目或型号技术负责人认可。(每个单位不超过2人)
提名专家应对提名人选相关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科研规范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并确保符合保密规定。
五、其他事项
(一)推荐表一式三份,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提交至学会,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接收。
(二)本次选拔分科研、工程两类评选,请在报名表中勾选类别。
联 系 人:秦子淇 于娟
联系电话:010-6857615 68576157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1号322办公室
电子邮箱:cns_kxb@163.com
附件:
3.关于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2018-2020年度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中核学发[2018]88号.pdf
中国核学会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