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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2021-2023年度)中国核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8    发布:未知

中国核学会各专业分会、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十大”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创新青年科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中国科协2021年工作安排,中国核学会现开展“第七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升代表性和针对性,重点关注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潜心研究、守正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国内开展学术研究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1.年龄32岁 (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以下简称被托举人)。

2.重点支持由核领域相关单位的院士、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以“传帮带”的方式亲自指导的被托举人。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资助对象。


二、资助方式


1.获得中国科协经费资助被托举人资格的,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资助,资助周期为3年。

2.获得自筹经费被托举人资格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自筹资金证明,自筹经费资助周期为3年,且每年不低于15万元。自筹资金的经费管理方式与中国科协资助的经费管理方式一致,经费由中国核学会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按《中国核学会秘书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财务报销制度》报销。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1.由中国核学会各专业分会理事长推荐。每名理事长只能推荐1名人选。

2.符合条件的中国核学会青年个人会员自荐,并获得3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本领域、本行业的学科带头人、首席专家、重大项目或型号技术负责人认可。(每个单位不超过2人)

提名专家应对提名人选相关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科研规范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并确保符合保密规定。

3.申报人所在单位可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共同促进其成长。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版推荐材料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学会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第七届青托项目申报+姓名”),逾期不予接收。电子版推荐材料包括:中国科协创新融合学会联合体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表(简称推荐表)及证明材料的PDF格式电子文件(盖章版)和《推荐表》word版。第七届青托候选人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其中所列信息应于推荐表保持一致。

2.纸质版推荐表和证明材料原件(各一份),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于10月15日前邮寄至学会,逾期不再接收。推荐表建议单面打印,无需胶装。

3.所有提交材料均不得涉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彦彦

联系电话:010-68576110

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1号

邮    编:100045

电子邮箱:cns_zyy@126.com


附件:

附件1: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docx

附件2: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docx

附件3:中国科协创新融合学会联合体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表(2021-2023年度).docx

附件4:第七届青托候选人信息采集表.xlsx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表填表注意事项.docx

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核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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